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茂名延缓车辆报废规定(茂名汽车报废)

时间:2023-07-04 12:15:09编辑:未知

茂名延缓车辆报废规定(茂名汽车报废)

茂名延缓车辆报废规定

对于茂名延缓车辆报废规定的内容,最近很多人很困惑,一直在咨询小编,今天小编针对该问题,梳理了以下内容,希望可以帮您答疑解惑。

第一步:

车管所登记审核岗审核该机动车的相关资料,包括:

1、《机动车延缓报废申请审批表原件如不与定期检验同时进行,须在背面粘贴发动机号、车辆识别代号即车架车身号码的拓印片;

2、《机动车行驶证原件。

提交以上资料者可以是合法业主、业主指定的经办人,也可以是代理人指定的经办人。

第二步:

机动车检验岗核对该车辆识别代码(车架车身号码)、发动机号码,并检验有无被凿改嫌疑;将拓印片与原始车辆识别代号(车架车身号)、发动机号码进行对比;检测机动车的安全技术性能,并审核该车的安全技术性能。

第三步:

车管所业务领导岗审核,符合规定者,在其申请表原件上签注意见,在《机动车行驶证副页记录栏按照延缓报废专用章格式,用计算机打印准予延缓报废的使用期限和检验周期。

温馨提示:

对按规定需办理审批手续的延缓报废车辆,仍按现行规定程序办理;对原已办理延缓报废手续,但未达到新的报废标准的,按普通正常车辆管理,重新打印行驶证副证,并按规定办理年检签章,不再加盖廷缓报废检验合格印章;对按照原报废标准应当报废但未办理完毕注销登记的车辆,按照新规定执行。

上述内容来源于小编整理发布,可供参考,希望对您有所帮助,如需要更多的法律解答,可在线咨询。

茂名运输危险化学品的车辆进入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限制通行区域审批办理(流程、材料、地点、费用、条件)

一、办理条件

二、办理材料

三、办理流程

网上办理流程

窗口办理流程

特殊环节

四、办理地点

各区、县级市公安局交警大队(剧毒化学品运输目的地)

五、办理时限

2(工作日)

六、办理机构

茂名市公安局

七、办理费用

不收费

八、法律依据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2011年)

第四十九条未经公安机关批准,运输危险化学品的车辆不得进入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限制通行的区域。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限制通行的区域由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划定,并设置明显的标志。

文章来源:广东省网上办事大厅(http://www.gdbs.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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