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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启用咸阳市城区人民路公交专用车道的通告

时间:2023-09-08 21:11:59编辑:佚名

关于启用咸阳市城区人民路公交专用车道的通告

  为进一步优化城市道路交通结构,规范通行秩序,提高公交通行效率和分担率,缓解城区交通拥堵,推动绿色、环保出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陕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等有关规定,对市城区人民路全段公交专用道,拟正式启用。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公交专用道设置及专用时段

  1、人民路全段设置公交专用车道,公交专用车道为顺向道路最右侧车道,施划黄色虚线作为公交专用车道线。

  2、公交专用时段为7:30-8:30;17:30-19:30。期间禁止除公交车辆以外的其他社会车辆(含摩托车)在公交专用车道内行驶。其他时段社会车辆可以借用公交专用车道行驶,但不得妨碍公交车正常行驶及进出站。

  二、公交车及出租车管理

  公交车必须在公交专用车道通行,不得无故驶出公交专用车道。出租车必须在出租车停靠站点上下客,即停即走,不得在其他车道停车上下客。

  三、可以借用公交专用道通行的特殊情形

  1、军车、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抢险车在执行紧急任务时,可以借用公交专用道行驶。

   2、市政养护、环卫清扫、路灯绿化等施工车辆在作业时,可以借用公交专用道行驶。

  3、校车、中大型客车(悬挂黄色号牌)载客时,可借道行驶。

  4、其他社会车辆行驶至路口需临时借用公交专用车道右转或出入沿路单位的,不得影响公交车正常通行。

  5、遇有交通管制、交通事故等特殊情况时,应当服从现场交通警察指挥或交通标志指示,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借用公交专用车道通行,在通过事发地点后,应当立即驶离公交专用车道。

  四、其他规定

  启用后的公交专用车道将实行违法抓拍,对占用公交专用车道通行、停放的交通违法行为,将依法进行处罚。

  本通告自2023年9月15日起施行。

  特此通告。

咸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2023年9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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