察智部·陈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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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

  【原文】

  襄摄浦城令,民有失物者,贼曹捕偷儿数辈至,相撑拄。襄曰:“某庙钟能辨盗,犯者扪之辄有声,否则寂。”乃遣吏先引盗行,自率同列诣钟所,祭祷而阴涂以墨,蔽以帷,命群盗往扪。少焉呼出,独一人手不污。扣之,乃盗也。盖畏钟有声,故不敢扪云。

  〔评〕按襄倡道海滨,与陈烈、周希孟、郑穆为友,号“四先生”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