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保缴费1年以上、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失业人员,可向失业保险经办机构申领失业保险金。具体内容,详见正文。
大庆失业保险金申领条件: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申领标准及以及领取期限等详见正文。
失业人员在失业期间,可凭社会保障卡或身份证件向失业保险经办机构申领失业保险金,详见正文。
用人单位和本人累计缴费满1年不足5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12个月;详见正文。
失业保险的申领地点为参保地经办失业保险业务的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或者社会保险经办机构。
通过网上申报的方式,失业保险金的申请审核通过后,由经办机构直接发放至失业人员社保卡或银行账户,无需本人到现场领取。
申领条件: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失业后申领失业保险金没有时间限制。只要失业人员和单位共同缴纳失业保险费满1年且属于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可以申领失业保险金。
户籍地在省外的参保失业人员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的,在最后参保地申领失业保险金及其他相关待遇,也可以选择回户籍地申领,待遇发放期间不得中途变更发放地。
业人员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的在最后参保地经办机构线下申领失业保险金,也可以选择回户籍地申领,但在待遇发放期间不能中途变更发放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