寻衅滋事罪中强拿硬要数额达到一千元以上可以属于情节严重的情况,情节严重的情况还包括多次强拿硬要或者损毁占用公私财物,造成社会的恶劣影响,导致他人精神失常等严重后果等。
寻衅滋事罪中的强拿硬要认定是,在没有经过当事人的同意下,进行强行的索要对方财务价值达到1000元以上的,或者是占用公司财务价值在2000元以上的。构成犯罪的情况下会承担刑事处罚。
寻衅滋事罪中的强拿硬要的对象是普通的公民。这也就意味着对于对象并没有做出限制性的要求,根据我们国家《刑法》第293条当中明确的规定,如果强拿硬要的财产价值达到1000元以上的话,就可以对此按照情节严重
寻衅滋事罪中强拿硬要的构成要件是存在着强拿硬要公共或者是私人的财产这种行为。寻衅滋事罪的客观特征表现为无事生非,起哄扰乱无缘无故的殴打他人,而在主观方面的话就是存在着主观故意。
寻衅滋事罪里面的强拿硬要指的是以非法占有来作为目的对被害人进行威胁,或者是强迫对方在期限以内交付数额较大的财物的行为。如果强拿硬要的财物,价值达到1000元以上,那么就是属于情节严重的情形。
对于寻衅滋事罪当中的强拿硬要行为的认定指的是在范围内的事实状态,比如说占用公私财物的行为就是属于强拿硬要,根据相关的规定,如果有多次强拿硬要的行为,造成恶劣的社会影响,那么是属于情节严重的行为。
寻衅滋事罪中的强拿硬要的认定是要结合犯罪的事实、情节以及社会危害性等因素确定的。寻衅滋事罪案,行为人可以就民事赔偿部分与受害人进行调解,尽量赔偿受害人的损失以取得其谅解,调解结果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其
敲诈勒索罪与强拿硬要区别在于两者的主观目的是不同的,敲诈勒索的目的是非法占有,并且事实了威胁迫使交付财物数额较大的行为,强拿硬要的目的是通过惹是生非的动机来获取开心取乐的行为。
寻衅滋事罪强拿硬要不是结果,而是构成寻衅滋事罪的行为人的行为。在我国《刑法》上明确规定的犯罪行为有很多,只要构成罪名,就会受到法律的制裁,要构成犯罪,需要符合一定的条件,而有的罪行属于行为犯,有的罪行
行为人的主观目的,侵犯的对象,犯罪的动机,量刑标准这些方面,都可以区分强拿硬要和敲诈勒索罪,敲诈勒索罪有明确的危害对象,以非法获取财物为目的,而强拿应要有明确的犯罪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