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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食盐在中国古代的重要性

时间:2019-06-28 13:00:01编辑:梓岚

在现代社会人们的饮食中,盐是烹饪佐料里必不可少的,我们每天的饮食都必须要摄入盐分来保持体力。

春秋战国作为中国的黄金时代,政治经济文化都走向早熟,随着盐的普及,盐的来源日益广泛,以崤山(潼关)为界,东面以海盐为主,西面以岩盐和池盐为主,南方则多为土盐。四川自贡以井盐而闻名,江南甚至以盐城命名。

到了春秋中期,法家崛起,提出“利出一孔”思想的管仲率先在齐国对食盐实行官方专营,开了中国历史上长达2000多年的食盐财政之先河。夺私有为官有,变税收为垄断,官府的垄断权力从政治延伸到经济领域,财政汲取能力大大增强,巨额财政利益达到了富国弱民抑商的多重效果。

《管子·海王篇》中说:国家征房屋税,人们会毁掉房屋;征树木税,人们会砍掉树木;征六畜税,人们会杀掉牲畜;征人口税,人们会拒绝生育。只有国家垄断食盐,人民才无法逃避。因此,盐就成为最理想的税收工具。人人都离不开盐,这就决定了谁也逃不了税收。

管仲食盐官营的“官山海”计划出笼后,齐国的盐价飞涨至它国数十倍。在盐专卖制度下,盐的生产、销售和定价都由官府组织执行,导致其商品属性退化。盐再贵,人还是要吃盐,民众的财富通过盐这个媒介迅速流进齐桓公的金库。司马迁在《史记》中评价道:“齐桓公用管仲之谋,通轻重之权,徼山海之业,以朝诸侯,用区区之齐显成霸名。”

真正垄断食盐,实行全国性的食盐专营或专卖的,是汉武帝。这位雄才大略的皇帝,奢靡无度,穷兵黩武,终于把他爷爷和他爹爹几十年辛苦积累的国库挥霍一空。汉武帝是中国历史上掠夺成性的一位皇帝,他实行很多搜刮术敛财术,其中包括食盐专营。汉武帝的食盐专营,采取的是“民制、官收、官运、官销”的办法,也就是说,食盐是由老百姓生产的,但官方收购,运输,销售。

生产、收购、运输、销售四个环节中,官方控制了其中的三种。汉武帝的食盐专营,除了生产环节外,其他环节都是国营,这种模式下,国家赚取的主要是食盐的利润,而不是食盐的税收。食盐利润自然是非常丰厚的,但是国家专营,与民争利,刻剥小民的做法,引起社会的普遍反对,后来汉昭帝召开的盐铁会议上,从全国各地赶来的60多位民间知识分子,与御史大夫桑弘羊就盐铁官营展开辩论,这就是著名的盐铁会议。

这次盐铁会议其实是法家与儒家的辩论,结果是鸡同鸭讲,没有达成任何结果,唯一的收获或是作为会议记录的《盐铁论》。“外不障海泽以便民用,内不禁刀币以通民施”,儒士们所提出这种自由经济主张,与司马迁在《史记·货殖列传》中体现的商业思想一样。

三国时期,魏蜀吴在政治军事和经济上斗争不断,食盐几乎被视为国家的生命线,“夫盐,国之大宝也。”两晋以后,盐业专卖制度进一步加强,《晋令》载:“凡民不得私煮盐,犯者四岁刑期,主吏二岁刑。”

唐朝安史之乱后,中央政府水深火热,罗掘新的收入成为当务之急。王朝自然没有忘记食盐。当初的倡导者仍然沿袭汉武帝“民制、官收、官运、官销”的老办法。这时候,一个叫做刘晏的人,就对这种模式进行改革。刘晏说“因民所急而税之则国用足”。刘晏的理论是,你需要什么,你离不开什么,我就在这个上卡你的脖子,给你征收重税。

刘晏找到的卡脖子的东西,就是食盐。刘晏的食盐专营模式,大致“民制、官收、商运、商销”。国家不必控制食盐生产销售的所有环节,只要控制其中最为紧要的一个环节就可以了。食盐仍然由老百姓生产,官方对于老百姓生产的食盐进行控制,然后交给商人去经销。

官方给商人卖高价,而且还可以向商人征收高额的税收,这就是“一盐两吃”:官府既卖食盐赚取重利,又通过向商人征税收取重税。食盐专营后,历史记载说盐价上涨36倍,刘晏的食盐专营挽救了唐朝的命运,盐税盐利的收入占财政总收入的一半。

从此之后,一面是中国专制皇权不断向顶峰攀登,一面就是对于食盐的专营成为定制牢不可破,不再有人提出反对意见。国家对于食盐的垄断血腥而残酷,买卖私盐,哪怕数量极小,也会被处以死刑,老百姓刮碱土熬盐吃也是死罪。

宋帝国曾为当时世界最富有者,盐利贡献最大。庆历年间的盐课高达715万余贯。南宋政府财政中,“鬻海之利居其半”。在食盐财政之下,北宋时期出现了“盐钞”和“交子”。作为一种信用票据,盐钞就是“用钞请盐”。对南宋朝廷来说,包括军费在内的一切费用悉取于盐钞,故时人有语“南渡立国,专仰盐钞”。“交子”由四川的16家盐商联合印发,一交为一缗,这成为世界上最早的纸币。

元朝政府盐利最多时为766万余锭,财政支出的十之七八依靠盐利。元代的盐政更加苛刻和严密,“国家财赋,盐利为盛”,“国之所资,其利最广莫如盐”。

明代军费一直居高不下,“国家财赋,所称盐法居半者,盖岁计所入,止四百万,半属民赋,其半则取给于盐荚”。明朝政府借鉴宋朝的盐钞,以“盐引”控制食盐专卖。商人每给边关运送200石粮食,官方就给一张引票,凭此引票,商人就可以在两淮或河东换盐去卖,其中的差价就是商人的利润。

自刘晏创立民制、官收、官卖、商运、商销的就场专卖制以来,沿用855年,至明万历时代才被民制、商收、商运、商销的商专卖制所取代。此后绵延300余年官督商销权力寻租的红顶商人时代亦自此开启。

清朝实行官督商办,就是国家只出售限量的许可证,而不直接买卖食盐。在完全的垄断体制下,乾隆时代食盐的购价与销价相差3-4倍。有清一代,盐商垄断盐引的情况远比明代严重得多。依靠对食盐的特许经营权,盐商完全有别于普通商人,与朝廷和官府的关系要密切得多。

一方面,扬州盐商以专利而暴富(精美园林的来源),另一方面,上至皇帝,下至盐务和地方官吏,皆以盐商为利薮,竞相分肥,导致食盐成本越来越高,价格越来越昂贵。晚清改良运动一度图谋变革盐务官制,遭遇到官商既得利益者的坚决抵制,直至清朝覆亡。史称“专商积弊与清代相终始”。

1931年5月30日,国民政府公布新《盐法》:“盐就场征税,任人民自由买卖,无论何人,不得垄断。”从春秋战国直到满清,中国用了2000多年的时间才走完了食盐财政的历史过程。

正是因为中国古代政府掌控了盐,才有财力来维持一个庞大的中央集权国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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