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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远异地就医医保怎么结算?(清远市异地就医)

时间:2023-02-10 18:58:21编辑:未知

清远异地就医医保怎么结算?(清远市异地就医)

  清远异地就医医保怎么结算?

  (一)参加基本医疗保险(职工医保、居民医保)的下列人员,可以申请办理异地就医住院医疗费用直接结算。

  1、异地长期居住人员:指在异地长期居住生活且符合参保地规定的人员。需办理济宁市基本医疗保险异地居住人员就医登记表并在市居民医疗保险办公室备案。

  2、异地转诊人员:指符合转诊规定的人员。转诊转院应符合下列条件:

  ①定点医院限于技术和设备条件不能诊治的危重疑难病症;

  ②转诊转院按先定点后非定点,先省内后省外的原则,转院不得转往中外合资医院、非公立医院及未获当地政府批准作为医保定点医院的部队医院和县级以下医院及各类社会办的专家门诊、诊所;

  ③转诊转院需由定点医院专家书面提出转诊转院建议。

  (二)办理联网直接结算医院就医流程

  1、异地就医前,持异地居住人员就医登记表或转诊转院申请表到参保地经办机构进行登记。

  2、就医信息通过联网平台传递。

  3、本人持社保卡,到就医地医院住院。

  4、出院结算时直接结算,医疗费用等信息被实时传送至参保地,参保地经办机构进行计算。

  (三)非联网结算医院报销流程

  1、经过转诊转院的,出院后需携带住院发票、住院病历复印件(含病历首页、入院记录、出院记录、手术记录、主要检查报告单、医嘱单等)、住院费用明细汇总清单、患者本人的身份证·(及代办人身份证)、社保卡(医保证)、银行卡复印件、转诊转院申请表等相关资料,到所在乡镇人社所办理报销手续。提供的材料均须有相关单位盖章确认。

  2、未经过转诊转院直接在异地就医的,可在出院后携带住院发票、住院病历复印件(含病历首页、入院记录、出院记录、手术记录、主要检查报告单、医嘱单等)、住院费用明细汇总清单、患者本人的身份证(及代办人身份证)、社保卡(医保证)、银行卡复印件等相关资料,到所在乡镇人社所办理报销手续。在中外合资医院、非公立医院及未获当地政府批准作为医保定点医院的部队医院和县级以下医院及各类社会办的专家门诊、诊所等不予报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