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9-21 21:00:41编辑:佚名
申请条件:
一、公民民族成份经确认登记后,一般不得变更。但未满十八周岁的公民,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可以申请变更其民族成份一次。
1.即父母婚姻关系发生变化,其民族成份与直接抚养的一方不同的;
2.父母婚姻关系发生变化,其民族成份与继父(母)的民族成份不同的;
3.其民族成份与养父(母)的民族成份不同的。
二、年满十八周岁的公民,在其年满十八周岁之日起至满二十周岁之日内,可以依据其父或者其母的民族成份申请变更一次。未满十八周岁的公民变更民族成份,由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提出申请;年满十八周岁的公民申请变更民族成份,由其本人提出申请。
办理地点:
陕西省宝鸡市凤翔县城关镇 东大街72号凤翔县宗教局(办理窗口:民族股)
办理时间:
夏令时: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08:00至12:00,下午15:00至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
冬令时: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08:00至12:00,下午14:00至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
申报材料:
1、民族身份变更书面申请书原件四份
2、居民身份证原件一份,复印件四份
3、婚姻关系证明原件一份,复印件四份
4、父母子女关系证明原件一份,复印件四份
5、户籍证明原件一份,复印件四份
6、离婚证原件一份,复印件四份
7、收养证明原件一份,复印件四份
办理流程:
收费标准:
不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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