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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头居民医保门诊特定病种待遇(汕头居民医保门诊特定病种待遇报销比例)

时间:2023-11-01 21:08:10编辑:未知

汕头居民医保门诊特定病种待遇(汕头居民医保门诊特定病种待遇报销比例)

  参保人患有门诊特定病种并已办妥门诊特定病种认定手续的,从办妥备案手续的当日即可按下表的报销比例、报销限额以及待遇有效期享受门诊特定病种待遇。

  参保人同时认定多种门诊特定病种的,医疗保险基金支付比例按所认定病种中最高的一种核定,同类病种的支付限额按额度最高的两个病种叠加(明确不予叠加的除外)。

  在病种有效期内,Ⅱ类门特病种当月限额未使用完的,可跨月结转使用,但不跨年度结转。Ⅰ类门特病种报销限额当月清零,不实行跨月结转政策。

  拓展阅读:汕头市参保人在异地门诊诊治门特病种发生的费用,是否可以报销?

  已完成门诊特定病种认定,且已办理常住异地备案手续的参保人,备案有效期内在备案就医地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符合规定的医疗费用,按参保人在本市就医的标准支付。

  已完成门诊特定病种认定,且已办理转诊异地就医备案手续的参保人,备案有效期内在所转诊就医的定点医疗机构门诊发生符合规定的医疗费用按本市就医报销比例的80%支付,支付限额不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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