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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江购房补贴申领指南(内江购房补贴申请)

时间:2022-10-30 03:51:19编辑:佚名

  (一)补助对象。农村居民、非内江市户籍人员、各类人才(含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副高及以上职称的人才,以及通过 “甜城英才引进工程”引进的人才)、2015 年 6 月 1 日后取得全国普通高校毕业证书的大学生。

  (二)补助时效。购房户在 2020 年 11 月 1 日至 2021 年 4 月-4-- 30 日期间(以签定购房网签合同时间为准),购买中心城区各街道及交通镇、靖民镇行政区划内新建普通商品住房可享受购房补贴。

  (三)补助标准。对符合购房补贴对象的首套房购房家庭,由其楼盘宗地土地收入受益财政按建筑面积 150 元/㎡的标准给予购房人补贴;对在中心城区范围内拥有 1 套普通商品住房,再购买第 2 套普通商品住房的购房家庭,由其楼盘宗地土地收入受益财政按建筑面积 80 元/㎡的标准给予补贴。

  政策解读:

  (一)补助对象。农村居民需提供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或居民所在地村(社区)及乡镇(街道)出具的证明材料;非内江市户籍人员需提供户籍证明;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2015年6月1日后取得全国普通高校毕业证书的大学生(不包括成人教育类)需提供普通高校毕业证书原件及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平台查询打印证明材料;副高及以上职称人才需提供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评定的职称证书;“甜城英才引进工程”引进人才需提供县(区)级以上组织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对以共有产权方式购房的,其中一人符合条件即可。

  以上购房补贴对象(含非中国籍人员、共有产权人)享受补贴的住房应是在中心城区各街道及交通镇、靖民镇行政区划内,由购买人向开发企业直接购买的建筑面积低于140平方米的新建普通商品住房(以签订网签合同时载明的面积为主,公寓类不在补贴范围内)。

  (二)补助时效。购房补贴时间为2020年11月1日至2021年4月30日,具体以签订购房网签合同时间为准,对在2020年11月1日前已签订网签合同,后因各种原因变更网签合同时间,并购买同一套住房的不得享受购房补贴;对在补贴时效范围内因特殊原因发生网签变更,且变更前、后都符合购房补贴条件的,可认定为符合购房补贴条件。

  (三)补助标准。对首套房、二套房的认定标准,以内江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及内江市住房事务中心(房屋交易所)分别出具的房屋查询证明为准。补贴面积以商品房买卖网签合同中载明的面积为基数进行计算。查询对象包括所有共有产权人及其家庭成员(含配偶及其未成年子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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