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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阳市居民医保困难人员参保资助调整了多少?

时间:2023-11-03 21:40:32编辑:佚名

咸阳市居民医保困难人员参保资助调整了多少?

  全省低保对象、纳入监测范围的农村易返贫致贫人口定额资助不低于个人筹资标准的50%,我市巩固提升定额资助标准,从去年的每人每年200元提高到215元(淳化县为省级重点帮扶县,其标准为255元),达到个人缴费标准的57%,进一步兜牢民生健康底线。

  一、新生儿医保参保缴费

  1、新出生90天内

  缴费时间:出生后90天内

  待遇享受时间:出生之日起至出生当年12月31日

  2、新出生90天后

  补缴时间:出生后90天之后

  待遇享受时间:出生当年缴费后的次月至12月31日

  3、出生时间距当年12月31日不足90天时

  可选择继续缴纳出生当年医保,或缴纳出生次年医保。

  注:未在90天内缴纳时,按城乡居民医保政策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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