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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阳自建房验收不合格影响不动产登记

时间:2023-09-22 16:12:47编辑:佚名

岳阳自建房验收不合格影响不动产登记

  岳阳自建房验收未通过将不能不动产登记

  根据日前已经出台的自建房政策,不论是限额以上自建房还是限额以下自建房都需要进行验收,验收通过再入住及办理不动产登记,验收和实施事项如下:

  限额以上自建房验收要求

  限额以上居民自建房需由县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组织县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村级组织进行联合验收,未通过联合验收和竣工验收的居民自建房,不得入住和办理不动产登记。

  限额以下自建房竣工验收

  限额以下居民自建房,在竣工验收前应符合多项基本条件。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收到居民验收申请后,应查验居民自建房工程是否已办理规划、用地审批手续,并通过了用地规划验收;因选址困难需要实施切坡建房的,是否按照有关技术规范做好了坡体防护,并确认符合相关标准;施工方是否完成经审查批准的设计图纸、地基基础设计(如有)和施工合同包括的各项建设内容等。

  限额以下联合验收

  限额以下居民自建房亦需联合验收。这次颁布的管理办法明确,在确定验收时间、地点后,由建房居民组织勘察方(如有)、施工方、设计方(如有)、监理方(如有)形成竣工验收组进行竣工验收,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委托的工程专业技术人员应参加并对竣工验收进行监督。

  验收合格

  居民自建房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验收组人员应在《湖南省限额以下居民自建房工程竣工验收单》上签署意见,居民应在房屋外立面醒目位置镶嵌永久性标志牌,落实房屋质量安全相关主体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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