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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昌享受医保待遇相关问题解答(宜昌市医保政策细则)

时间:2023-08-09 08:14:18编辑:佚名

宜昌享受医保待遇相关问题解答(宜昌市医保政策细则)

  单位职工首次参保,何时可以享受医疗保险待遇?

  答:由用人单位代扣代缴医保费的参保人员,从缴费到账的次月起开始享受医疗保险待遇。

  灵活就业人员首次参保,何时可以享受医疗保险待遇?

  答:灵活就业人员首次办理职工医保参保手续,从缴费到账后的第7个月起开始享受医疗保险待遇。

  灵活就业人员断保欠费,再次办理缴费手续后,何时可以享受医疗保险待遇?

  答:灵活就业人员因断保欠费再次办理参保手续的,可对断保欠费进行补缴,断保欠费时间不超过6个月的,从足额补缴到账的次月起开始享受医疗保险待遇;断保欠费时间超过6个月的,从足额补缴到账后的第7个月起开始享受医疗保险待遇。不补缴或不足额补缴的,从再次参保缴费到账后的第7个月起开始享受医疗保险待遇。

  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失业人员什么时间可以享受医疗保险待遇?期限是多长?

  答: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的失业人员,从办理失业登记手续当日起享受职工医保待遇,享受待遇期限与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限一致(包括开始享受待遇时间和终止享受待遇时间)。

  9、参保人断保后,从什么时间开始停止享受职工医保待遇?

  答:参保单位及职工、灵活就业人员未按规定及时足额缴纳职工医保费,从未按时足额缴费的次月起,停止享受职工医保待遇。

  统筹区外转移到本统筹地区的参保人员,何时开始享受职工医保待遇?

  答:参保人将职工医保关系从本统筹区外转移到本统筹地区,以单位职工身份参保的,从缴费到账的次月起享受医疗保险待遇;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参保的,从缴费到账的第7个月起享受职工医保待遇。

  统筹地区内跨参保地转移的参保人员,何时开始享受职工医保待遇?

  答:以单位职工身份参保的,从缴费到账的次月起享受医疗保险待遇;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参保的,足额续缴且断保欠费时间不超过6个月的,从足额补缴到账的次月起开始享受医疗保险待遇;断保欠费时间超过6个月的,从足额补缴到账后的第7个月起开始享受医疗保险待遇。不补缴或不足额补缴的,从再次参保缴费到账后的第7个月起开始享受医疗保险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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