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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华市区商品住宅购房补贴申领条件 金华市区商品住宅购房补贴申领条件是什么

时间:2024-01-20 00:33:05编辑:未知

金华市区商品住宅购房补贴申领条件 金华市区商品住宅购房补贴申领条件是什么

  享受购房补贴的商品住宅需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一)购房人为自然人;

  (二)房地产企业在金华市区(婺城区、金义新区<金东区>、金华开发区全域,下同)范围内开发的商品住宅,不包括安置房和其他保障性住房;

  (三)购房人直接向房地产企业购买的商品住宅;

  (四)在2023年1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期间办理新建商品住宅合同网签备案。

  补贴标准:

对符合上述条件的购房人按合同成交金额的1%给予补贴,合同成交金额以购房发票金额(不含增值税)为准。

  补贴流程:

  为方便购房人申领补贴,线上通过“浙里办-信义居-购房补贴申请”进行商品住宅购房补贴申请,线上填写《金华市区商品住宅购房补贴申请审核表》,并将本人身份证、有效银行卡(存折)、购房发票、《不动产权证》扫描上传,办理申领补贴手续。

  补贴截止时间:

  补贴申领截止日期为2027年6月30日,逾期申请的,不再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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