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12-05 20:35:45编辑:未知
申请家庭或单身人士上年度收入的核定:
1.申请家庭成员或单身人士属行政、事业单位职工的,由所在单位核定,加盖单位公章。
2.申请家庭成员或单身人士属企业职工的,由所在单位加盖公章。
3.申请家庭成员或单身人士属灵活就业的,由所在居委会或村委会受理审核确认并加盖公章后,提交给户籍所在地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核准并盖章。
4.申请人已离退休的,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审核确认盖章。
5.其它情况,家庭收入核定参照国家、省和本市相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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