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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乡女性灵活就业人员的退休的条件是什么?

时间:2023-12-11 15:48:19编辑:佚名

新乡女性灵活就业人员的退休的条件是什么?

  女性灵活就业人员在50-55周岁之间的退休的条件是什么?

  答:(一)曾在原公有制企事业单位参保缴费满10年以上,且从事灵活就业2年(含24个月)以上的女性参保人员,经本人申请,可以选择在50—55周岁之间办理退休手续;

  (二)曾在我省原国有或集体企业工人岗位上工作且在《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完善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下发之前(即2001年12月22日)依法与原国有或集体企业解除劳动关系,且缴费年限满15年的女性灵活就业人员,年满50周岁可以按规定办理退休手续。其中,与原国有或集体企业解除劳动关系的确认应以原始档案、原始资料记载或相关仲裁诉讼法律文书为依据;事后单位和个人出具的各类证明一律不予采信。

  女性灵活就业人员按企业职工身份办理退休的条件是什么?

  答:灵活就业人员转为按单位职工身份参保缴费后申请办理退休时,其最后一次以单位职工身份参保缴费连续2年以上(含24个月)的,方可按职工身份办理退休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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