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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惠邕保报销比例 南宁 惠桂保

时间:2023-04-12 04:30:39编辑:佚名

  保险期间:

  保险责任生效日期2023年06月03日0时、保险责任终止日期2024年06月02日24时。

  赔付比例:

  基本医疗保险范围外住院医疗费用,年度累计免赔额18000元

  (1)参保人(含常驻异地人员):赔付比例40%;

  (2)特殊人群:赔付比例45%;

  (3)既往症人群:赔付比例20%;

  保险人对被保险人基本医疗保险范围外住院医疗费用补偿金总额以100万元为限,一次或累计赔付住院医疗费用中自费药品及自费材料费用总额达到100万元时,保险人对该被保险人的该项保险责任终止。参保人同时涉及特殊人群和既往症人群的,按照最高赔付比例计算理赔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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