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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昌公租房实物配租相关问题解答 宜昌公租房实物配租相关问题解答最新

时间:2023-07-17 11:09:32编辑:佚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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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宜昌公租房实物配租相关问题解答

  符合租金减免条件,怎么办理减免?

  答:公租房的所有权人或其委托的运营单位依据承租人提交的相关材料或向相关主管部门获取的资料实施租金减免。

  租赁期内,家庭人口增加或减少会有什么影响?

  答:不会影响租金,但需要到社区居委会申报,增加或减少保障家庭成员。

  租住公租房能不能享受物业服务费减免?

  答:低保、低收入家庭只需要缴纳一半的物业服务费,其他家庭不享受物业服务费减免。

  申请人租住公租房后,子女结婚购买了住房,能继续租住吗?

  答:子女结婚购买了住房,应凭子女的结婚证到社区居委会变更共同申请公租房的家庭成员,不再将子女作为公租房保障对象。若变更后现家庭仍符合公租房保障条件,则可继续租住公租房。

  租住公租房后,通过购买、受赠、继承等方式获得了住房,能继续租住公租房吗?

  答:如果新住房人均住房建筑面积超过15㎡,则不能继续租住公租房,应按规定退回所承租的公租房。

  低保取消或者不再是低收入家庭的,能继续租住公租房吗?

  答:若承租人家庭仍然符合公租房保障条件,可继续租住公租房,但租金及物业服务费会根据现家庭收入状况作相应调整。

  父/母单独申请的公租房,父/母去世后子女可以租住吗?

  答:若子女不是共同申请人,父/母去世后应退回公租房,子女不得继续租住;若子女是共同申请人,且子女符合公租房配租条件,可按规定程序变更信息、继续承租公租房。

  承租公租房后,能永久居住吗?是否会再次进行资格审核?

  答:承租公租房后,不意味着能永久居住。承租人租赁合同期满,应退出公租房。需要续租的,应在合同期满3个月前,按申请审核程序提出续租申请,经审核仍符合保障条件的,续签租赁合同。

  新就业大学生和稳定就业外来务工人员的保障期限满了之后,还能租住公租房吗?

  答:新就业大学生和稳定就业外来务工人员的保障期限不超过5年,保障期满后,应退回公租房。面向企业整体配租的公租房不受此期限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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