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11-20 18:56:30编辑:佚名
最近,财政部、税务总局、工业和信息化部出台了《关于继续对挂车减征车辆购置税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告2023年第47号),以下简称“公告”,继续对挂车减征车辆购置税。下面是部分政策内容:
挂车类型:
指由汽车牵引才能正常使用且用于载运货物的无动力车辆。
挂车购置日期规定:
购置日期按照《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海关关税专用缴款书》或者其他有效凭证的开具日期确定。
办理车辆购置税减征手续资料:
税务机关依据工业和信息化部核实后的减税标识以及办理车辆购置税纳税申报需提供的其他资料,办理车辆购置税减征手续。
公告对减税标识规定
1.国产挂车:企业上传《机动车整车出厂合格证》信息时,在“是否属于减征车辆购置税挂车”字段标注“是”(减税标识)
2.进口挂车:汽车经销商或个人上传《进口机动车车辆电子信息单》时,在“是否属于减征车辆购置税挂车”字段标注(即减税标识)
执行时间
本公告执行至2027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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