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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州放松住房限购限售规定 泉州放松住房限购限售规定最新

时间:2023-11-21 10:41:57编辑:佚名

泉州放松住房限购限售规定 泉州放松住房限购限售规定最新

  泉州放开限购

  除鲤城区、丰泽区、泉州开发区部分房源外,在泉州市全域新购买一手、二手住房不限购。

  鲤城区、丰泽区、泉州开发区新建房地产项目上市销售,若认筹总人数超过总房源套数的120%,为确保公平公正,则采取公证摇号销售,摇号分刚需、非刚需,购房人须符合刚需、非刚需条件。若认筹总人数未超过总房源套数的120%,则由开发企业自行销售,不限制购房条件。

  放宽限售

  1.2017年4月17日至2023年4月13日期间,在全市购买的一手、二手商品住房,均为限售2年,以取得不动产权证之日起计算限售年限。

  2.2023年4月14日至2023年11月8日期间,在鲤城区、丰泽区、泉州开发区购买的公证摇号项目的一手住房,限售2年,以网签之日起计算限售年限;自2023年11月9日起,在鲤城区、丰泽区、泉州开发区新购买的公证摇号项目一手住房,限售1年,以取得不动产权证之日起计算限售年限。

  3.自2023年4月14日起,在鲤城区、丰泽区、泉州开发区新购买的二手住房,限售1年。

  4.自2023年4月14日起,除上述房源外,在泉州市全域新购买的一手、二手住房不限售。

  5.属于改善性需求,再次新购买一手商品住房,可将第1套取得不动产权证未满限售年限的商品住房转让。

  备注:有特定销售要求的商品住房从其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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