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历史网!

宿迁被征地农民社保待遇(宿迁市失地农民社保)

时间:2023-12-13 15:19:34编辑:佚名

宿迁被征地农民社保待遇(宿迁市失地农民社保)

  社保待遇:

  (1)16周岁—60周岁(劳动年龄段):享受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资金,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或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可用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资金代缴个人缴费部分。

  (2)60周岁以上(养老年龄段):享受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资金、按月领取养老补助金,征地前已经参加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的人员,同时享受省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标准基础养老金。

  什么是被征地农民:

  国家将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征收后,依法给予被征地农民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补偿,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将被征地农民纳入城乡社会保障体系的行为。

  年龄划分:

  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分三个年龄段。16周岁以下(未成年年龄段);16周岁以上至60周岁(劳动年龄段);60周岁以上(养老年龄段)。

声明 :中国历史网是一个非盈利网站,站内所有作品(图文、音视频)均由用户自行上传分享,版权归原作者所有,仅供网友学习交流。本站仅提供存储,若您的权利被侵害,请联系我们删除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