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11-03 18:38:24编辑:未知
潍坊增设电梯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最新政策规定
答:既有多层住宅增设电梯的,可提取职工及其配偶、双方父母住房公积金,合计提取金额不得超过增设电梯费用中每户实际分摊金额,有财政资金补助的需扣除补助部分。
(一)父母增设电梯的,子女及其配偶均可提取住房公积金;子女增设电梯的,双方父母均可提取住房公积金。
(二)累计提取金额不得超过增设电梯费用中每户实际分摊金额,有财政资金补助的需扣除补助部分。
(三)取消“电梯使用注册登记12个月内提取”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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