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中国历史网!

镇江市区人才购房补贴买房要求(镇江市市区人才购房补贴)

时间:2023-10-26 16:25:00编辑:未知

镇江市区人才购房补贴买房要求(镇江市市区人才购房补贴)

  镇江市市区人才购房补贴购房条件

  补贴申请单位人才所购房屋需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首套自住商品住房】认定标准为“购置用于申请购房补贴的自住商品住房(以合同网签时间为准)前在市区范围无不动产(房产)登记、交易记录和有效的商品房网签记录,根据规划用途判断属于住宅。”;

  【已缴纳契税并办理不动产权证】;

  【买卖合同网签时间】2021年1月1日(含当日)至2025年12月31日(含当日),且购买首套自住商品住房时间(以网签时间为准)为初次来镇就业创业缴纳社会保险之日起5年内(A、B类人才无缴纳社会保险的要求);

  【房屋范围】位于市区范围(包括丹徒区、京口区、润州区、镇江新区和镇江高新区);

  【房屋网签负责人】购房合同签订人须有人才本人。

  相关拓展:购房补贴标准

  A类人才和在镇江市承担国家(国际)重大战略项目的特殊人才(团队),实行“一人一策、一事一议”;

  B类人才为所购房屋价格份额80%,最高补贴额不超过100万元;

  C类人才为所购房屋价格份额60%,最高补贴额不超过60万元;

  D类人才为所购房屋价格份额40%,最高补贴额不超过40万元;

  E类人才中,“双一流”高校、世界综合大学排名前500名海外高校、在镇高校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学历,在市区企业就业,为所购房屋价格份额30%,最高补贴额不超过20万元;

  F类人才中,“双一流”高校、世界综合大学排名前500名海外高校、在镇高校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历,在市区企业就业,为所购房屋价格份额的30%,最高补贴额不超过15万元。

  相关阅读

  

声明 :中国历史网是一个非盈利网站,站内所有作品(图文、音视频)均由用户自行上传分享,版权归原作者所有,仅供网友学习交流。本站仅提供存储,若您的权利被侵害,请联系我们删除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