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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成都市青白江区种粮补贴对象+标准+申请程序

时间:2023-11-22 12:59:09编辑:佚名

2023成都市青白江区种粮补贴对象+标准+申请程序

  《成都市青白江区种粮补贴政策明白卡》

  耕地地力保护补贴

  1. 补贴对象。原则上为拥有耕地承包权的种地农民,享受补贴的农民要做到耕地不撂荒、地力不降低。

  2. 补贴依据。农户承包的耕地面积。对非农征(占)用耕地、已作为畜牧养殖场使用的耕地、林地、草地、成片粮田转为设施农业用地等已改变用途的耕地,以及撂荒地、占补平衡中"补"的面积和质量达不到耕种条件的耕地等不给予补贴。

  3. 补贴标准。根据年度资金总量和承包耕地面积等情况确定。我区2023年的补贴标准为88.14元/亩。

  4. 兑付时间。6月底前,通过"一卡通"发放给农户。

  5. 申报程序。村(社区)登记造册,镇(街道)审核,区农业农村局复核确认。

  稻谷目标价格补贴(稻谷补贴)

  1. 补贴对象。稻谷种植者,包括普通农户、家庭农场、合作社和农业企业。

  2. 补贴依据。当年稻谷种植面积。

  3. 补贴标准。根据年度资金总量和当年稻谷种植面积等情况确定。我区2023年的补贴标准为57.45元/亩。

  4. 兑付时间。11月底前,农户、家庭农场通过"一卡通"发放,合作社、农业企业通过基本存款账户发放。

  5. 申报程序。稻谷种植者向村(社区)申报,村(社区)登记造册,镇(街道)审核,区农业农村局复核确认。

  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

  1. 补贴对象。承担农资价格上涨成本的实际种粮者,包括利用自有承包地种粮的农民,流转土地种粮的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企业等,以及开展粮食耕种收全程社会化服务的个人和组织。

  2. 补贴依据。各地确定补贴的粮食作物面积。粮食作物包括水稻、小麦、玉米、大豆和马铃薯等。

  3. 补贴标准。我区根据年度资金总量和粮食作物面积等情况确定。我区2023年的补贴标准为34.81元/亩。

  4. 兑付时间。6月底前,农户通过"一卡通"发放,家庭农场、合作社、农业企业通过基本存款账户发放。

  5. 申报程序。种植户向村(社区)申报,村(社区)登记造册,镇(街道)审核,区农业农村局复核确认。

  种粮大户补贴及粮食规模化生产财政奖补

  1.补贴对象

  种粮大户补贴:种植小麦、水稻、玉米的自然人和法人。

  规模化生产财政奖补:水稻(含杂交水稻制种)、小麦、玉米大豆带状复合种植规模化生产的自然人和法人。

  同时符合种粮大户和粮食规模化生产财政奖补的经营主体不重复享受,按两个补贴中较高标准进行奖补。

  2.申报条件

  种粮大户补贴:按照大春(水稻+玉米)、小春(小麦)种植面积较大的一季进行申报,种粮农户50亩,家庭农场100亩,土地股份合作社300亩,农民专业合作社500亩,直接从事粮食种植的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等1000亩,村集体经济组织30亩(包含村集体自留的“公田”、托管的土地、土地整治新增的耕地等)。

  规模化生产财政奖补:市域内小麦、水稻(含杂交水稻制种)、玉米大豆带状复合种植面积达到50亩及以上(杂交水稻种子生产主体100亩及以上),同时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100%的粮食规模化生产经营者。

  3.补贴标准

  种粮大户补贴:2023年,我区执行的是90元/亩。

  规模化生产财政奖补:小麦、水稻(含杂交水稻制种)、玉米大豆带状复合种植面积达到50亩及以上(杂交水稻种子生产主体100亩及以上),同时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100%的粮食规模化生产经营者,按照200元/亩(杂交水稻种子生产400元/亩)标准予以奖补。

  4.兑付时间。种粮大户补贴在当年的11月底前,规模化种植补贴在第二年的6月底前,农户通过“一卡通”发放,家庭农场、合作社、农业企业通过基本存款账户发放。

  5.申报程序。种粮大户补贴和规模化生产财政奖补对象向村(社区)申报,村(社区)登记造册,镇(街道)审核,区农业农村局复核确认。

  中央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

  1. 补贴对象。购买农机具的农业生产个人或农业生产经营组织。

  2. 补贴依据。购买《四川省2021-2023年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额一览表(2023年修订)》内明确的农机具。

  3. 补贴标准。农机购置补贴实施定额补贴,补贴标准详见《四川省2021-2023年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额一览表(2023年修订)》(http://202.61.89.161:13096/)。

  4. 兑付时间。购机者申报后,区农业农村局20个工作日内完成资料审核、公示;区财政局15个工作日内完成资金兑付。兑付给个人的,通过“一卡通”发放,兑付给农业生产经营组织的,通过基本存款账户发放。

  5. 申报程序。购机者购买机具,产销企业出具发票(须注明生产企业名称、发动机号、出厂编号等信息),购机者通过四川农机化服务 APP 端“购置补贴申请”或由区农业农村局通过“四川省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申请办理服务系统”办理补贴申请(须上传发票、人机合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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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农机购置市级累加补贴

  1. 补贴对象。补贴对象为成都市实施中央购机补贴范围内的农业生产经营组织。

  2. 补贴依据。购买的为省农业农村厅发布的农机购置补贴机具种类范围的农机具。

  3. 补贴标准。实行定额补贴,即在省农业农村厅发布的中央定额补贴的基础上,市级再累加补贴20%。(中央和市级购机补贴总额不得超过实际购机金额的50%)

  4. 兑付时间。经区农业农村局核验无误后,及时兑付市级累加补贴资金;资金通过基本存款账户兑付。

  5. 申报程序。按照“购机者申请、区农业农村局审查、购机者购机和上牌(实行牌照管理的农机)、区农业农村局核验重点机具并公示、按程序兑(拨)付补贴资金”的程序执行。

  种粮农业职业经理人社保补贴

  1. 补贴对象。为上一年获得了粮食规模种植补贴且已享受养老保险补贴累计60个月的农业职业经理人,可在第二年继续享受养老社保补贴,累计不超过120个月。

  2. 补贴依据。对从事粮油生产的农业职业经理人的社保补贴由5年延长到10年。

  3. 补贴标准。按照上一年1月成都市灵活就业人员缴纳养老保险费60%档次的标准计算补贴,补贴资金为总缴费额的60%。

  4. 申报时间。原则上每年申报补贴时间为6月份,补贴月份为上一年未补贴月份到第二年的5月份。

  5. 申报程序。农业职业经理人个人购买“成都市灵活就业人员保险”,凭购买养老保险的发票到区农业农村局申报补贴,区农业农村局和区社保局审核确认。

  “农贷通”平台贷款贴息

  1.补贴对象。通过“农贷通”平台贷款并已实际发生贷款利息支付的涉农贷款项目业主。

  2.补贴依据。通过“农贷通”平台贷款的粮油种植项目可申报贷款贴息。

  3.补贴标准。对从事粮油种植的贷款项目按当期银行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给予贷款主体最高100%、不超过50万元贴息补助。

  4.兑付时间。待贴息资金到位后及时兑付。是农户的,贴息资金通过“一卡通”发放;是家庭农场、合作社、农业企业的,通过基本存款账户发放。

  5.申报程序。项目业主采用线上申报方式在“农贷通”平台进行贴息申报,经村(社区)、镇(街道)、区农业农村局、市农业农村局逐级审核确认。

  农贷通”平台网址:https://www.ndtcd.cn

  “农贷通”微信小程序二维码

  政策来源,青白江农林,链接https://mp.weixin.qq.com/s/_TMWWpz04guda3sUN6ocm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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