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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河2023年假肢和矫形器等安装补贴工作指南

时间:2023-10-11 13:51:02编辑:未知

三河2023年假肢和矫形器等安装补贴工作指南

  各镇、街道残联:

  根据《廊坊市残疾人辅助器具适配服务方法》、《廊坊市残疾人基本型辅助器具适配补贴指导目录》的要求,2023年市残联继续对本市户籍的残疾人开展假肢、矫形器类等辅助器具落实发放补贴,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补贴对象

  具有三河市户籍且持有《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和具有三河市户籍、诊断明确且有辅具需求的0-14周岁残疾未持证儿童。

  二、补贴内容及标准

  1、假肢类:小腿假肢1200 元/例,大腿、前臂装饰性假肢3000元/例,上臂装饰性假肢假肢4500 元/例,膝离断假肢5000元/例,髋离断假肢7000元/例。安装其他部位假肢的,每年补贴金额不超过1200元。

  2、矫形器类:1500元/例。

  3、助听器:残疾儿童首次佩戴助听器的,每人补助3600元。

  三、使用年限

  原则上假肢使用年限不少于3年,矫形器不少于2年。使用年限内不重复补贴。

  四、所需手续

  1、身份证复印件1份(未成年人可不提供);

  2、户口本首页及本人页复印件1份;

  3、《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复印件1份;

  4、购买辅具发票复印件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5、辅具适配前后对比照各1张;

  6、《三河市残疾人辅具适配补贴申请审批表》1份。

  备注:未持证的0-14周岁儿童需另外提供诊断证明。

  五、补贴流程

  (一)申请。残疾人(或代办人)向户籍所在地镇(街道)残联提出申请,填写《三河市残疾人辅具适配补贴申请审批表》(以下简称《审批表》)

  (二)评估。由市残联综合股对残疾人辅具需求开展评估,提出辅具配置意见。

  (三)审核。市残联分管领导根据评估意见,对残疾人申请材料进行审核,3个工作日内给与明确答复,审核不通过的要具体说明原因。

  (四)适配。审核通过的残疾人,自主选择机构适配辅助器具。

  (五)资金发放。残疾人持所需手续向镇、街道残联申请补贴,经市残联审核无误后,按照补贴标准发放资金。残疾人辅具适配费用超过补贴标准的部分,由残疾人自付;低于补贴标准的,按照实际费用据实补贴。

  六、工作要求

  各单位负责及时收取2023年度的假肢、矫形器等补贴资料,统一交到市残联综合股。

  特此通知。

  联系人:贾 燕 联系电话:0316-3253537

  附件:1、《三河市残疾人辅具适配补贴申请审批表》

  2、《三河市残疾人基本型辅助器具适配补贴指导目录》

   三河市残疾人联合会

   2022年3月6日

  附件1

  三河市残疾人辅具适配补贴申请审批表

申请人姓名


残疾

类别

视力£ 听力£ 肢体£ 智力£ 精神£

残疾

等级

一级£ 二级£ 三级£四级£ 未定级£

残疾证号

(身份证号)





















联系人


联系电话


户籍(居住证)地址

县(市、区) 乡镇(街道) 村(社区)

申请适配

辅具项目


辅具名称

数量

(件)

产品费用

(元)

申请(代办)人签字

1




2




3




评估意见

评估小组(机构)意见:

评估人签字:

县(市、区)残联意见


辅具名称

数量

(件)

补贴金额(元)

1




2




3





补贴金额合计(元)


审核意见:

盖章:

  附件2:

  三河市残疾人基本型辅助器具适配补贴指导目录

序号

辅具

类别

名称

适用对象

建议使用年限

1

假肢

小腿假肢

适用于小腿截肢,经评估适合装配的肢体残疾人。

3

2

膝离断假肢

适用于膝关节离断、小腿极短残肢、大腿残肢过长,经评估适合装配的肢体残疾人。

3

3

大腿假肢

适用于大腿截肢,经评估适合装配的肢体残疾人。

3

4

髋离断假肢

适用于髋关节离断或大腿残肢过短,经评估适合装配的肢体残疾人。

3

5

前臂装饰性假肢

适用于前臂缺失的肢体残疾人。

3

6

上臂装饰性假肢

适用于上臂缺失的肢体残疾人。

3

7

踝部假肢

适用于踝部截肢、赛姆截肢或小腿残肢过长,经评估适合装配的肢体残疾人。

3

8


肩部假肢

适用于肩离断截肢的肢体残疾人。

3

9


手部假肢

适用于部分手缺失的肢体残疾人。

3

序号

辅具

类别

名称

适用对象

建议使用年限

10

假肢

前臂肌电

假肢

适用于具有肌电信号的前臂缺失的肢体残疾人。

3

11


足部假肢

适用于部分足缺失的肢体残疾人。

3

12

矫形器

脊柱矫形器

适用于脊柱损伤或变形的肢体残疾人。

2

13

上肢矫形器

适用于上肢神经、肌肉与骨骼系统损伤或畸形,经评估适合装配的肢体残疾人。

2

14

下肢矫形器

适用于下肢神经、肌肉与骨骼系统损伤或畸形,经评估适合装配的肢体残疾人。

2

15


足矫形器

适用于扁平足、高弓足、内外翻足、糖尿病足、足弓部扭伤受压迫,胫骨后肌腱疼痛及前脚底疼痛等,经评估适合装配的肢体残疾人。

2

16

沟通和信息类辅具

助听器

适用于听力残疾人

4






注:本目录中,除适用对象标明为残疾儿童的,其他辅助器具的适用人群原则上也包含残疾儿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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