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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昌哪些人可以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宜昌生育保险报销范围和标准)

时间:2023-11-24 21:18:28编辑:佚名

宜昌哪些人可以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宜昌生育保险报销范围和标准)

  可以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对象

  1.单位在职职工;

  2.领取失业金的女失业人员;

  3.退休女职工;

  4.在职男职工未就业配偶。

  生育保险待遇

  生育保险待遇包括生育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

  怎么样才可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

  1.单位参保人员在本统筹区连续正常缴费到账满6个月的次月起可享受生育保险待遇;未参保或发生生育医疗费用时连续缴费未满6个月的人员,不享受生育保险待遇。

  2.本统筹区内(宜昌市各县市区互认缴费记录)变更工作单位的,新单位在3个月内为其接续缴费的,其补缴月份累计计算连续缴费时间;超过3个月接续的,从接续缴费的月份开始,重新计算连续缴费时间,第七个月才能享受生育保险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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