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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养狗不牵绳怎么举报(西安不准养狗)

时间:2023-10-18 13:42:36编辑:未知

西安养狗不牵绳怎么举报(西安不准养狗)

  市民遇到不文明养犬行为,可拨打以下电话举报。

  市农业农村局:86787469,市城市管理局:12342,市民政局:86786735,市市场监督管理局:12315,

  各分县局限养办举报电话:

  公安新城分局限养办:83225483,公安碑林分局限养办:83295551,公安莲湖分局限养办:88715020,公安雁塔分局限养办:85398682,公安灞桥分局限养办:86758078,公安未央分局限养办:86757835,公安阎良分局限养办:86866186,公安临潼分局限养办:86758570,公安长安分局限养办:86750716,公安高新分局限养办:86753983,公安高陵分局限养办:86759752,公安航天分局限养办:86754642,公安经开分局限养办:86757252,公安浐灞分局限养办:86714684,公安鄠邑分局限养办:84818007,蓝田县公安局限养办:82721229,周至县公安局限养办:86759032,公安洪庆分局限养办:86776496,公安站前分局限养办:87373313。

  拓展阅读:西安养狗违规处罚:

  (一)定期进行犬只免疫,依法办理犬只登记、年检;

  第五十一条,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七条第二、三、四、五项规定,

  (二)携犬出户时,为犬只挂上犬牌,由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使用牵引带牵领;牵引带不得超过两米,在行人拥挤时自觉收紧牵引带;

  (三)携犬乘坐电梯或者上下楼梯,避开高峰时间并主动避让他人

  (四)犬只有攻击人行为时,立即制止,不得危及他人人身安全

  (五)保持犬只卫生,制止犬吠,不得影响他人正常生活

  由公安机关责令改正,可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

  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七条第六项规定,

  (六)及时清理犬只排泄的粪便,不得污染市容环境卫生;

  由城市管理综合执法主管部门责令清除污物,并可处五十元以上一百元以下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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