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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规定怎样证明借条有效?(法律规定怎样证明借条有效性)

时间:2023-10-31 17:44:44编辑:佚名

法律规定怎样证明借条有效?(法律规定怎样证明借条有效性)

一、法律规定怎样证明借条有效?

法律规定要想证明借条有效,必须是当事人真实意思的表示,“借条”是指借、贷双方在设立权利义务关系时,由债务人向债权人出具的债权凭证。

“借条”,又称为“借据”, “借据”是比较正式的叫法。“借条”使用最多的是在借贷现金时,出借人在交付借款时往往会要求借款人开具“借条”,交由出借人收执,以证实借款的事实;在借用物品时,有时出借人也会要求对方打张“借条”。

借条是证明借贷合同关系之债的必然凭据,是出借人向借款人交付借款时,借款人向出借人出具的一种借贷事实的依据。

一个“借”字,不但反应出借、贷双方的借款合同关系,而且也反应出贷方已履行了借款合同中的“出借”义务。

假如借款人不守诚信,不履行返还借款义务时,出借人可以凭着“借条”起诉到法院,请求法院判令借款人返还借款。此时,“借条”就成了借贷纠纷案件中最重要证据,只要“借条”能够足以证实双方存在借款事实,法院会支持出借人的诉讼请求。

二、没有借条可以怎样要回借款

如果没有借条,想拿回借款的话,必须先想办法把的借贷合同关系固定下来。

其方法包括:由对方补写借条或者还款计划;对对方承认之间存在借贷合同关系谈话进行录音;寻找能证明存在借贷合同关系的证人等。若协商不成时,可以向汇款银行所在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诉,请求法院向该银行调取该汇款凭证,并要求对方还款。

如果对方下落不明,债权人起诉时,债务人下落不明的,由债务人原住所地或其财产所在地法院管辖。法院应要求债权人提供证明借贷关系存在的证据,受理后公告传唤债务人应诉。公告期限届满,债务人仍不应诉,借贷关系明确的,经审理后可缺席判决;借贷关系无法查明的,裁定中止诉讼。在审理中债务人出走,下落不明,借贷关系明确的,可以缺席判决;事实难以查清的,裁定中止诉讼。”

借条在当代的中国是非常的重要的,尤其是在双方当事人关于借款方面的关系发生纠纷的情况之下,那么完全是可以凭借借条,还有就是相关的转款凭证,向人民法院提出诉讼要求人民法院来进行处理债权债务方面的一些纠纷的。所以书写借条一定要注意格式和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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