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05-23 23:02:24编辑:佚名
1、一个计算单元内配置的灭火器数量不得少于2具。
2、每个设置点的灭火器数量不宜多于5具。
3、当住宅楼每层公共部位建筑面积超过100㎡时,应配置1具1A的手提式灭火器;每增加100㎡,增配1具1A的手提式灭火器。
4、同一配置单元配置的不同类型灭火器,其灭火剂类型不属于不相容的灭火剂。
5、灭火器类型与其场所的火灾种类相匹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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