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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园洲中心小学招生入学工作方案(园洲中心小学入学条件)

时间:2022-09-25 12:52:57编辑:未知

2022年园洲中心小学招生入学工作方案(园洲中心小学入学条件)

  为进一步规范招生行为,做好义务教育入学的招生工作,切实保障适龄儿童享受义务教育的权益,根据博教[2022]149号《博罗县2022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指引》的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方案。

  二、招生对象

  (一)适龄儿童指符合义务教育法规定“年满六周岁儿童”,年龄计算至 2016年8月31日;适龄少年指目前就读小学六年级的学生。

  (二)适龄儿童、少年符合以下条件之一者:

  1.户口在博罗县园洲镇,适龄儿童少年的户口在园洲镇(即为户籍生)。

  2.户口在惠州市其它县、区(经济开发区)的适龄儿童、少年,其父亲或母亲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一方在博罗县园洲镇居住,有稳定职业,有住所或居所,申请入学时在博罗县参加社会保险,险种中包含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

  (三)非惠州户籍的适龄儿童、少年,其父亲或母亲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一方在博罗县园洲工作、居住,有稳定职业及住所、居所,申请入学时持有博罗县的有效居住证,且已在博罗县参加社会保险,险种中包含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

  (四)符合《惠州市中小学校招收和培养国际学生与港澳台学生管理办法》(惠市教〔2019〕303 号,附件4)规定条件的国际学生和港澳台居民学生。

  (五)从2023年起,在博罗县申请入读公办、民办义务教育学校起始年级的随迁子女,其父亲或母亲或其他法定监护人须办理博罗县的居住证及在博罗县缴交社保,居住证及社保的时限为:至2023年8月31日止,满12个月。

  三、招生原则

  (一)分级管理的原则

  县教育局负责统筹管理和协调全县中小学招生工作,各中心小学(中心学校)负责组织实施本校及辖区内面上小学和民办学校的招生工作。

  (二)划片免试就近入学的原则

  全县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根据适龄学生人数、学校分布、学校规模及交通状况等因素,按照就近入学原则划定招生区域, 以适龄儿童户口(2022年6月16日前入户)所在地和实际居住地址为依据,实行免试相对就近入学;面上公办小学原则上以村为区域,就近入学。公办义务教育阶段的学校不得跨县(区)招生。孩子户口不在园洲镇,属于异地务工人员的随迁子女严格按《园洲镇2022年异地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申请积分入读公办学校一年级的实施方案》(附件1)实行。民办学校招生工作严格按《博罗县义务教育阶段民办学校招生工作指引》(附件3)实行。

  (三)按计划招生的原则

  各学校应严格按照招生计划招生,不得擅自扩大招生规模,不得擅自扩大班额。小学班额原则上控制在45人内,初中班额原则上控制在50人内。确需超计划招生、超班额招生的,应取得县教育局批准,否则,所招学生不能取得学籍,并追究违法责任。

  四、公办学校学区划分及招收对象

  (一)园洲中心小学学区范围:园洲文化长廊(中心排渠)以南至东江边;中园路、滨南路(延伸8米路东江边)以东至上南村、学佬村与禾山村交界。

  招收对象:1.上南村及学佬村户籍适龄儿童;2.本学区居住的居委会居民子女适龄儿童;3.在本学区居住并拥有产权房的园洲户籍人口子女适龄儿童;4.本学区积分入学学生。

  (二)园洲第二中心小学学区范围:园洲文化长廊(中心排渠)以南至东江边;中园路、滨南路(延伸8米路东江边)以西至下南地段,包括以下小区:春语城、星汇绿洲、城市星座(广场花园)

  招收对象:1.刘屋村户籍适龄儿童;2.本学区居住的居委会居民子女适龄儿童;3.在本学区居住并拥有产权房的园洲户籍人口子女适龄儿童(在本学区居住的下南陈屋户籍生在蓓蕾小学就读);4.本学区积分入学学生。

  (三)园洲阵村小学学区范围:园洲文化长廊(中心排渠)以北至阵村村与沙头村交界;水电路以东至丰平大道。包括以下小区:御景豪庭、信鸿广场、名远幸福里。

  招收对象:1.阵村村户籍适龄儿童;2.本学区居住的居委会居民子女适龄儿童;3.在本学区居住并拥有产权房的园洲户籍人口子女适龄儿童;4.本学区积分入学学生。

  (四)园洲梁契权小学学区范围:高头村、江头村、白耀前村分别服务人口区域。包括以下小区:正黄金色云庭。

  招收对象:1.高头村、江头村、白耀前村户籍适龄儿童;2.本学区居住的居委会居民子女适龄儿童;3.在本学区居住并拥有产权房的园洲户籍人口子女适龄儿童;4.本学区积分入学学生。

  (五)其他公办小学和分校点学区范围:以学校及教学点服务人口区域为范围。

  招收对象:1.本村户籍适龄儿童;2.本学区居住的居委会居民子女适龄儿童;3.在本学区居住并拥有产权房的园洲户籍人口子女适龄儿童;4.本学区积分入学学生。

  五、实施办法

  (一)户籍生报名方法

  适龄儿童户籍在园洲镇年满6周岁(2016年8月31日前出生,含8月31日)的适龄儿童,由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凭相关证明材料和复印件到居住地所属学区学校办理入学手续。

  1.网上报名(时间:6日16-26日)。

  户籍生申请入读公办学校,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于通过“惠上学”二维码进行网上报名系统报名。具体流程见(附件55-附件5.户籍生“惠上学”登录报名流程.pdf)。

  注:因延缓入学、休学及享受教育优待政策其它特殊情况的学生,不能网上办理的,于6月16-26日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到住址所属学区学校申请学校办理。

  2.入学注册(7月9-10日)

  办理公办学校入学注册登记手续须向申请入学的学校提供以下证明材料(出示原件并上交复印件)

  (1)本村户籍学生。提供学生户口簿、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户口簿及身份证、儿童出生证。

  (2)非本村园洲户籍学生。提供学生户口簿、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户口簿及身份证、出生证,还须提供在本学区居住的产权房房产证或购房合同,如无房产证可提供国土证、报建证明等有效证明。

  (3)本学区居住的居民子女园洲户籍学生。提供学生户口簿、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户口簿及身份证、出生证,提供在本学区居住的产权房房产证或购房合同,如无房产证可提供国土证、报建证明等有效证明。

  (二)非户籍生积分入读公学校报名方法

  非户籍生积分生按《园洲镇2022年异地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申请积分入读公办学校一年级的实施方案》(见附件1)实行。

  (三)民办学校招生方法

  民办学校招生工作严格按《博罗县义务教育阶段民办学校招生工作指引》(附件3)实行。

  六、其它要求

  (一)关于插班生申请公办学校

  需要转学插班就读公办学校的学生,需根据《关于印发<博罗县中小学学生转学办理指引>的通知》(博教〔2021〕55 号)办理。学生户籍是园洲才作登记,转学申请登记时间是7月1日至7月10日(工作日)到住址所属学区学校登记,带户口簿及学区内住房资料,出示原件上交复印件。小学班额原则上控制在45人内,初中班额原则上控制在50人内。回户籍地就读转入的学校相应年级无剩余学位,则不允许转入该校,但可以依据片区内学校学位情况,由园洲中心小学招生办公室统筹调剂转入,如不服从调剂,则不予以办理转入手续。

  (二)工作要求

  各校要按本《方案》规定的招生原则、程序、时间、纪律要求和工作安排实施招生工作。招生工作人员要严把审核关,严查弄虚作假。对违规招生、违规编班行为情节较轻的, 给予警告处罚,并按照《〈义务教育学校管理标准〉达标评估实施办法》给予达标评估“一票否决”,列入“惠州市义务教育学校管理不达标名单”;违规招生、违规编班违法所得较大,造成不良影响或其他严重社会后果的,给予罚款、没收违法所得、停止招生直至吊销办学许可证等处罚;构成犯罪的移交有关国家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七、咨询电话

  1.圩镇区域公办学校

  中心小学(校本部):0752-6803363

  第二中心小学:0752-6111820

  阵村小学:0752-6820039

  梁契权小学:0752-6918197

  2.面上公办小学

  马西小学:0752-6808870

  李屋小学:0752-6817263

  深沥小学:0752-6820022

  沙头小学:0752-6358921

  白马围小学:0752-6819522

  禾山小学:0752-6813831

  桔头小学:0752-6800574

  田头小学:0752-6807945

  寮仔小学:0752-6682514

  廖尾分校:0752--6813117

  3.民办学校:

  星洲双语学校:18928387688

  东晖学校:0752-6111299

  东园学校:15815486930

  蓓蕾小学:0752-6111833

  4.招生监督电话

  园洲中心小学招生办公室:0752-68036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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