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鞍山中小学教师任职资格如何评审(马鞍山市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2-09-28 14:16:31编辑:佚名

鞍山中小学教师任职资格如何评审(马鞍山市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

  一、申请条件

  符合《辽宁省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水平评价基本标准条件(试行)》(辽人社[2016]55号)文件规定的相关条件,经所在单位审核、评议,公示无异议后,按程序推荐上报。鞍山市普通中小学、幼儿园、特殊教育学校、工读学校和教研室、电化教育、少年宫等校外教育机构中工作的在编教师

  二、申请材料

  1、居民身份证

  2、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表(盖章)

  3、学历证书

  4、获得荣誉证书、承担课题

  5、专业技术资格证书

  6、专业技术职务聘任证明

  7、教师资格证书

  8、发表论文、著作

  三、办理地点及时间

  辽宁省鞍山市铁东区 明山街12号鞍山市行政审批局 一楼教育窗口

  星期一至星期五 上午8:30-11:30 下午13:00-17:00(中午延时服务、节假日预约服务)

  四、咨询电话

  0412-26980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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