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4-19 17:17:15编辑:佚名
2023年8月31日(含8月31日)前,凡年满6周岁及以上儿童,应当依法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
所有义务教育学校均应严格遵守义务教育免试入学规定,不得采取考试、测评或者委托校外培训机构采取考试、测试、面谈等形式选拔学生,不得将各种考试、竞赛、培训成绩或证书证明等作为招生入学的条件和依据。
各区招生政策咨询电话
重庆市教委咨询电话:63619862,63862504,638527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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