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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下半年义乌秋季教师资格认定条件+申请对象

时间:2023-10-09 14:49:54编辑:佚名

2023下半年义乌秋季教师资格认定条件+申请对象

  认定权限

  义乌市教育局负责义乌市辖区内的“初级中学教师资格”“小学教师资格”和“幼儿园教师资格”的认定;同时根据《金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部分市级行政审批和管理事项委托下放义乌市的通知》(金政办发〔2019〕69号)文件精神,义乌市教育局负责义乌市辖区内“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材料审核、体检、专家评审、证书打印发放等认定工作。

  申请对象

  具备教师资格认定条件并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中国公民,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可在我市认定教师资格:

  1.户籍所在地或居住地(须持有当地有效期内浙江省居住证)在义乌市的社会人员。

  2.在义乌市学习、工作、居住的港澳台居民: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的港澳台居民、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的港澳居民、持五年有效期的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的台湾居民,且以上人员须在浙江省参加过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

  3.部队驻地在义乌市的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

  认定条件

  1.参加国家教师资格统一考试,并取得《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有效期3年) 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根据《退役军人事务部 教育部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关于促进优秀退役军人到中小学任教的意见》(退役军人部发〔2022〕46号)第(六)条有关要求,退役军人在服役前1年内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的凭入伍通知书、退役证书等相关材料,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有效期可延长2年。

  2.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的相应学历要求,申请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还应具备相当于助理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或者中级及以上工人技术等级。

  3.持有普通话水平测试二乙及以上等级证书(申请语文学科须达到二甲水平)。

  4.申请人应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能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并按照《浙江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工作实施办法(试行)》规定的标准和程序,到认定机构指定医院参加当次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并合格。

  5.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能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的义务。被撤销教师资格的,自撤销之日起5年内不得重新申请认定教师资格;受到剥夺政治权利或者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不能申请认定教师资格。

  申请人在同一年份内只能申请一个种类的教师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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