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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31日起休宁县有序恢复各类市场主体正常经营

时间:2022-05-31 14:22:12编辑:佚名

5月31日起休宁县有序恢复各类市场主体正常经营

广大市民朋友们:

  经过全县上下的共同努力,我县疫情防控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果,为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自5月31日起,有序恢复各类市场主体正常经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复商复市时间和范围

  自5月31日起:除农贸市场、餐饮服务单位和行业主管部门限制经营的市场主体外,其他符合疫情防控要求的市场主体逐步恢复正常经营。

  自6月1日起:符合疫情防控要求的农贸市场、餐饮服务单位逐步恢复正常经营。餐饮服务单位严禁堂食,不得承接婚丧嫁娶和商务接待等聚餐活动,所有食品一律打包带走或外卖配送。

  二、复商复市要求

  “解封”不等于“解防”,解除静态管理管控措施后,各类市场经营主体要在严格落实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的前提下,有序恢复正常经营。恢复营业的场所必须做到:

  (一)加强单位员工管理,从业人员需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返岗,每日进行两次体温检测并做好记录,从业人员若发现有发热咳嗽症状,不得从事经营活动,及时向社区(村)报告,并及时就诊。不符合疫情防控要求的从业人员一律不得返岗。

  (二)在门口醒目位置张贴防疫提示,所有进出营业场所人员必须严格落实“扫码+测温+戴口罩”等疫情防控措施。

  (三)各经营场所要落实通风、消毒、卫生管理等措施,每日进行消毒并如实记录消毒情况,特别是场所内卫生间、中央空调、楼梯间、电梯间等卫生死角区域及经营设施设备,中央空调暂不得使用。各主管责任单位要加强监督检查,对落实防控措施不到位的,依法依规从严处理。

  三、限时错峰要求

  各市场主体要合理安排营业时间,控制人流。农贸市场仅保留一个进出口通道,执行50%限流和错峰措施,严格限定入场人数,严防人员聚集。

  各市场主体要严格执行以上规定,切实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加强督导检查和驻场监管,对疫情防控不到位的,将依法依规处理,情节严重的,将移交公安部门处理。

  咨询电话:

  0559-7512865(海阳市场监督管理所)

  0559-7516043(海阳市场监督管理所)

  0559-7814080(万安市场监督管理所)

  0559-7814086(万安市场监督管理所)

  监督电话:0559-7511227

  休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5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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