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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对部分货车交通管理措施有效期限延长至2022年7月31日

时间:2022-06-01 00:07:51编辑:佚名

成都对部分货车交通管理措施有效期限延长至2022年7月31日

  成都公安局发布公告,将2021年6月1日发布的《关于对部分货车采取交通管理措施的通告》的有效期延长至2022年7月31日。

  《关于对部分货车采取交通管理措施的通告》

  相关要点如下

  ↓↓

  一、自2021年9月1日起,全天24小时禁止国Ⅲ及以下排放标准的货车驶入成都绕城高速(G4202,不含)以内区域。

  、自2021年6月10日起,施行以下规定:

  (一)外地籍货车,每日7:00至21:00禁止在成都绕城高速(G4202,不含)以内和高新南区绕城外区域[成都绕城高速(G4202,不含)以南、剑南大道(含)、天府五街(含)、天府大道中段(含)、天华二路(含)、世纪城南路(含)、世纪城路(含)、世纪城东路(含)、科华南路(含)合围区域]内的所有道路行驶。

  (二)悬挂大型汽车号牌货车,每日7:00至9:00、17:00至19:30禁止通过收费站及互通立交驶入成都绕城高速(G4202)。

  (三)川A籍货车,每日7:00至9:00、17:00至19:30禁止在三环路(含)至成都绕城高速(G4202,不含)之间区域道路行驶。

  (四)川A籍货车,每日7:00至21:00,禁止在三环路(不含)以内区域和高新南区[三环路(不含)、剑南大道(含)、天府五街(含)、天府大道中段(含)、天华二路(含)、世纪城南路(含)、世纪城路(含)、世纪城东路(含)、科华南路(含)合围区域]内的所有道路行驶。

  三、以下车辆不受限制

  (一)悬挂新能源汽车号牌货车。

  (二)军车、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和中国邮政专用车。

  四、确需入市车辆

  确需在禁行区域内通行的川A籍燃油、燃气货车(国IV及以上排放标准),可在“蓉e行”上办理《成都市货车电子通行码》。

  (一)达到国V及以上阶段排放标准的货车,可办理“全时段通行码”,允许全时段通行。

  (二)达到国IV及以上阶段排放标准的货车,可办理“平峰时段通行码”,允许在每日7:00至9:00、17:00至19:30以外的时段通行。

  五、货车在道路行驶时,须按照交通标志、标线的具体指示行驶。

  六、其它通行规定

  (一)建筑垃圾运输车、危化品运输车通行政策按相关规定执行。

  (二)遇大型活动、道路建设、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相应级别启动时及其它情况需调整交通管理措施时,以公安机关发布的相关通告和执勤民警的指挥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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