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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昌秭归县公租房优先配租需要满足什么条件?

时间:2022-10-12 19:23:01编辑:佚名

宜昌秭归县公租房优先配租需要满足什么条件?

  秭归县公租房优先配租条件:

  公租房实物配租实行轮候保障。因房源不足未能配租的,再次公开配租时,优先按原摇号顺序选房入住。

  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可以优先配租:

  (一)城镇低保住房困难家庭;

  (二)家庭成员中有二级及二级以上残疾人;

  (三)家庭成员中有全国劳模、英模、烈属、复员转业退役军人、伤病残退役军人;

  (四)其他符合优先实物配租规定的人员。

  申请方法:

  (一)线上申请:申请人可登录湖北政务服务网,并按相关提示进行操作,在线提交申请书。

  (二)线下申请:

  1.受理:申请人向居住地社区居委会提交申请,各社区居委会对信息完整的申请予以受理,并于5个工作日内同步报送至茅坪镇人民政府和县住房保障中心。乡镇居住的城镇低保住房困难家庭可向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提交申请,乡镇人民政府自受理申请后10个工作日内报送至县住房保障中心。

  2.审核:茅坪镇人民政府和县住房保障中心自收到社区居委会报送的申请后,于7个工作日内提出初审意见;县住房保障中心会同县自然资源规划、民政、残联等部门对申请对象资格进行审核,于7个工作日内提出审核意见。

  3.公示:县住房保障中心综合各部门审核意见,在3个工作日内完成资格终审,对审核合格对象,通过社区居委会、秭归县政府门户网站同步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对审核不合格对象,书面通知并告知理由。对公示有异议的对象,及时进行调查核实,经调查核实异议不成立的,予以登记为公租房保障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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