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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台市市区生活垃圾分类什么时候开始实施?

时间:2022-10-20 07:43:17编辑:未知

烟台市市区生活垃圾分类什么时候开始实施?

  更新时间:5月27日

  近日,我市制定印发《烟台市市区生活垃圾分类实施方案》,2020年7月1日起施行。

  工作目标和安排

  市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分“三步走”:

  01、明确生活垃圾分类标准

  生活垃圾主要分为“有害垃圾、可回收物、厨余垃圾、其他垃圾”四大类。同时,根据居住区域、单位区域、公共区域等不同区域特点,在设置分类垃圾箱时应有所侧重。从事餐饮服务、集体供餐、食品生产加工等活动的单位和个人产生的餐厨废弃物,应按照《山东省餐厨废弃物管理办法》、《烟台市市区餐厨废弃物管理办法》进行管理。

  02、规范设置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容器

  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容器应统一外观,印制统一的生活垃圾分类标识。自2020年始,市区居住小区、公共场所、各类市场、主次道路,均应按规定配置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设施。无物业管理的开放式居民小区、主次道路的分类收集容器,由辖区政府(管委)设置。其余区域的分类收集容器,由产权单位或管理责任单位按要求进行设置。

  03、三年“全覆盖”

  到2022年底,生活垃圾分类基础设施建设基本满足需要。基本建成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的生活垃圾分类处理系统。各区市民生活垃圾分类知晓率达到95%以上,市区生活垃圾分类实现全覆盖,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达到30%以上,资源化利用率达到100%,无害化处理率持续保持 100%。

  主要任务

  1、做好源头分类

  一是明确生活垃圾分类标准。生活垃圾主要分为“有害垃圾、可回收物、厨余垃圾、其他垃圾”四大类。同时,根据居住区域、单位区域、公共区域等不同区域特点,在设置分类垃圾箱时应有所侧重。从事餐饮服务、集体供餐、食品生产加工等活动的单位和个人产生的餐厨废弃物,应按照《山东省餐厨废弃物管理办法》、《烟台市市区餐厨废弃物管理办法》进行管理。

  二是规范设置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容器。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容器应统一外观,印制统一的生活垃圾分类标识。自2020年始,市区居住小区、公共场所、各类市场、主次道路,均应按规定配置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设施。无物业管理的开放式居民小区、主次道路的分类收集容器,由辖区政府(管委)设置。其余区域的分类收集容器,由产权单位或管理责任单位按要求进行设置。

  三是公共机构率先实行垃圾分类。各级党政机关、事业单位、驻烟部队、医疗、社团组织、公共场所管理单位率先实行垃圾分类,国有企业、宾馆、农贸市场、商用写字楼等其他单位及时跟进,严格按照垃圾分类标准要求,配备分类收集设施,设置宣传标识,加强宣传引导,主动做好垃圾分类投放、收集的日常管理工作。

  四是推进居住区域生活垃圾分类工作。2021年,各区至少选择2个街道办事处,建成城市生活垃圾分类示范片区。示范片区内要实现生活垃圾分类管理主体全覆盖,生活垃圾分类类别全覆盖,生活垃圾分类投放、收集、运输、处理系统全覆盖。发挥示范引领作用,推动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提质扩面。

  五是规范生活垃圾分类收集投放方式。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前期,各区向实施垃圾分类小区的居民免费发放带有二维码的分类垃圾袋。重点引导居民分类投放有害垃圾和厨余垃圾。倡导有条件的居住小区引进符合环保要求的设施就地处理厨余垃圾。鼓励居民将旧报纸、易拉罐等残值较高的可回收物纳入再生资源回收体系。督导餐饮场所、单位食堂、农贸果蔬市场、大型超市等单独存放厨余垃圾和餐厨废弃物。

  2、建设分类收运体系

  着力构建“体系完整、布局合理、技术先进、环保高效”的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运输体系。各区要根据生活垃圾分类要求,建设或改造符合分类需要的收集房、转运站等。配备标识统一、密封性好、节能环保的专用收运车辆,确保分类收集后的生活垃圾分类运输,杜绝“先分后混”现象发生。有条件的区可探索采取定时定点、预约上门等收运方式。推广建设兼具垃圾分类与再生资源回收功能的交投点,加快推进生活垃圾分类收运体系与再生资源回收体系的“两网融合”。有害垃圾运送到具备危险废物无害化处置资质的企业处理,不具备处理条件的暂存。餐厨废弃物、厨余垃圾、其他垃圾通过现有途径,运送到餐厨垃圾处理厂、生活垃圾处理场、垃圾焚烧发电厂进行处置。

  3、增强分类处理能力

  着眼生活垃圾分类新形势和新要求,立足解决生活垃圾处理设施缺项,坚持末端引领,加大投入力度,短时间内补齐分类处理能力短板。

  一是加快推进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按照省“建筑垃圾资源化综合利用示范市”的要求,各区加快建设建筑(装修)垃圾消纳场和资源化利用项目,解决建筑(装修)垃圾处理能力不足问题。

  二是提高有害垃圾处理能力。新建有害垃圾处理项目或在现有危险废弃物处理单位的基础上,增加处理内容,提升处理能力,满足有害垃圾处理需要。

  三是建设大件垃圾处理设施。按照“市级统筹、因地制宜”原则,建设大件垃圾处理设施,破解大件垃圾对市容环境和垃圾处理的困扰。

  四是关注厨余垃圾处理问题。鼓励单位、街道社区、居住小区、农贸果蔬市场就地处理厨余垃圾。根据厨余垃圾分类收集情况,适时启动厨余垃圾处理设施建设相关工作,统筹解决餐厨垃圾、厨余垃圾处理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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