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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福县2022年种粮补贴政策

时间:2022-10-23 10:22:40编辑:佚名

永福县2022年种粮补贴政策

  永福县2022年种粮补贴政策

  1.耕地地力保护补贴。

  全县所有拥有耕地承包权的农户和承包了国有农场耕地的农场职工,保护好耕地,不改变用途的都可以领取补贴。但在耕地上种树、种多年生或木本的果树、茶叶、桑树等及撂荒耕地的不予补贴。

  2.稻谷生产补贴。

  符合本县申报资格条件的水稻生产者可自愿申报补贴。最高不超过500元/亩。

  3.稻谷生产者售粮补贴。

  从事稻谷生产并按照《售粮凭证单》自主售粮或按照《委托售粮凭证单》委托售卖稻谷给粮食收购企业的稻谷生产者(含农户、家庭农场、专业大户、农民合作社、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等种粮主体)。粮食经纪人、农民合作社和粮食产后服务中心等仅开展代售粮食服务的经营主体,不给予补贴。普通籼稻每公斤补贴0.28元,优质稻每公斤补贴0.4元。

  4.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

  补贴对象为符合本县补贴条件的种粮生产者。最高不超过200元/亩。

  5.双季稻轮作补贴。

  本县选择相对连片的区域开展“稻—稻—肥”“稻—稻—油”“稻—稻—菜”“稻—稻—薯”等轮作模式示范,对示范片的相关费用给予补贴。最高不超过150元/亩。

  6.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补贴。

  本县选择相对连片的区域开展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示范,对承担示范种植的农户或新型经营主体给予补贴。最高不超过200元/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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