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淄川区发布关于进一步做好入淄返淄人员疫情防控工作的通告

时间:2024-01-17 00:18:55编辑:未知

淄川区发布关于进一步做好入淄返淄人员疫情防控工作的通告

  淄川区发布关于进一步做好入淄返淄人员疫情防控工作的通告:

  近期,国内多地出现新冠肺炎本土确诊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防控形势严峻复杂。为做好省内外入淄返淄人员疫情防控工作,有效降低疫情输入传播风险,现就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所有省内外入淄返淄人员,均须提前3天向目的地所在社区(村)、单位、企业、住宿宾馆报备,入淄返淄时,须携带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其中,省外入淄返淄人员须通过“山东电子健康通行卡”微信小程序“来鲁申报”模块报备相关情况,申领山东健康码(绿码)。

  二、严格限制高风险地区所在县(市、区)人员入淄返淄。确需入淄返淄,须进行7天集中隔离和7天居家健康监测。自疫情高风险区域乘坐公共交通工具返回的,由属地镇办或接待单位“点对点”接回,严禁相关人员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出入公共场所。

  三、中风险地区所在县(市、区)人员非必要不返淄,确需入淄返淄,须提前3天报备并进行7天居家健康监测,在第1天、第3天和第7天各进行1次核酸检测。

  四、省外其他地区入淄返淄人员,须在抵达后第1天和第3天各进行1次核酸检测,第3天检测未出结果前,非必要不外出。

  五、对不按要求如实报备,引发病毒传播或造成传播危险的,将依法依规严肃追究当事人责任。

  淄川区委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运行

  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4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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