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本人或者配偶单独或者共同使用商业银行或者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为本人或者配偶购买中国境内住房,发生的首套住房贷款利息支出允许扣除。
在实际发生贷款利息的年度,按照每月1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扣除期限最长不超过240个月。详见正文。
2021年度专项附加扣除开始确认啦!纳税人可以登录个人所得税App进行修改、确认。专项附加扣除的信息需要纳税人每年提交一次,未及时确认将影响下一年的到手工资!
按照每月1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扣除期限最长不超过240个月。纳税人只能享受一次首套住房贷款的利息扣除。
成德眉资同城化公积金贷款支持缴存职工家庭购买首套自住住房或第二套改善居住条件的自住住房,不支持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
根据成都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同城化公积金贷款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调整住房套数认定范围,将“认房套数”范围调整为缴存职工在购房所在地的住房。
成德眉资公积金同城化贷款将购买首套住房申请同城化公积金贷款的,最低首付款比例从30%调整为20%;购买第二套住房申请同城化公积金贷款的,最低首付款比例从40%调整为30%。
重庆公积金缴存职工家庭购买第二套住房的,首付款比例不低于40%,贷款利率不低于同期首套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利率的1.1倍。
购买住房套数认定实行“认房认贷”的标准。
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家庭有2套及以上住房或有2次以上住房贷款记录,出售现有住房后,家庭已无住房或仅有1套住房,且已结清住房贷款或仅有一笔未结清商业性住房贷款的,再次购买住房时,可按购买第二套住房的政策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