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消息,新疆实现职工医保个人账户疆内异地家庭共济,下一步,自治区医疗保障局将接续推进与全国其他省(自治区、直辖市)实现职工医保个人账户跨省共济使用。
参加了职工医保后,通过办理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家庭共济”,个人账户是可以授权给已参保的父母、配偶和子女使用的。这就是“家庭共济”
没有参保就不能绑定“共济关系”,不能使用。共济账户≠亲情账户。绑定的共济人个人账户余额为零,不能使用。不在同一医保统筹区,不能绑定“共济关系”。
许昌市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实现家庭共济,也就是个人账户可共用于参保人员本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支付时直接联网支付,不用带着绑定人的医保卡,也不属于输入绑定人的医保卡密码。
绑定应同时具备两个条件:一是被绑定人须为绑定人的配偶、父母、子女;二是绑定人与被绑定人均须是许昌市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其中绑定人须为许昌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
无论在任何情况下,就医购药都必须使用患者本人的医保卡。家庭共济政策“共济”的是职工医保参保人医保卡个人账户的钱,而非医保卡本身。
许昌医保家庭共济绑定后是即时生效的,没有等待期。绑定后个人账户就可以授权给已参保的父母、配偶和子女使用。
参加了许昌职工医保后,通过办理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家庭共济”,个人账户是可以授权给已参保的父母、配偶和子女使用的,比如用于支付合规医药费用中的个人自付部分等,可通过河南医保小程序绑定,绑定后即可使用,且长期有效。
许昌医保家庭共济绑定后,孩子可以在就医时出示医保电子凭证或医保卡,就可以直接使用家庭成员的医保账户余额支付医疗费用。
许昌医保家庭共济绑定后,住院付费时就可以用,如使用者本人是许昌居民医保的参保人,没有个人账户,则付费时候会扣除家庭共济授权人的职工医保个人账户,但是是不能享受报销待遇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