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受理往来港澳通行证申请后,应当在7个工作日内予以签发;单独受理签注申请后,应当在7个工作日内予以签发。
居民在户籍地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申请普通护照应当自受理申请材料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审批签发并制作普通护照。跨省异地申请普通护照的签发时限为20日。
南阳往来港澳通行证和签注办理申请后,一般在7个工作日内予以签发,具体办理流程见正文。
南阳前往港澳通行证办理提交申请后,出入境管理部门在申请人达到审批分数线后40个工作日内作出批准或者不批准决定。
居民在户籍地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申请普通护照应当自受理申请材料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审批签发并制作普通护照。
丹东市出入境分中心工作时间为周一至周日09:00至17:00,宽甸公共行政服务中心出入境管理分中心工作时间为08:30—17:00,东港、凤城公共行政服务中心出入境管理分中心见下文
武汉申请港澳通行证办理时限是7个工作日内,办理签注应当在7个工作日内予以签发。详见正文。
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受理往来港澳通行证申请后,应当在7个工作日内予以签发;单独受理签注申请后,应当在7个工作日内予以签发。
南阳换发普通护照需要准备符合《出入境证件相片照相指引》标准的照片、原普通护照及复印件等材料。
南阳普通护照签发一般在7个工作日内审批签发并制作完成,跨省异地申请普通护照的签发时限为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