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公司能与员工签订合同,但是前提是分公司取得了营业执照,如果分公司已经取得了营业执照或者取得了登记证书的情况,分公司可以作为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签订合同,没有取得营业执照不能签订合同。
1.分公司依法登记,取得营业执照的,具有用工权,可以作为“用人单位”,直接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2.分公司没有依法登记,且没有取得营业执照的,不具有用工权,不能直接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此时需要有总公
1、分公司可以单独对外签订合同,但是一般需要总公司的签字,分公司对外不承担责任,由总公司来承担。第三人与分公司签订合同的,总公司承担
公司向分公司借款合同的内容有借款人和出借人的基本信息,以及还有借款的种类,借款的用途,同时还有借款的方式,还款的时间,还款的利息,违约的责任,最后就需要写上借款人的名字和时间。
法律规定分公司是不可以入股的,对于分公司没有独立的法人,而且分公司是由总公司掌控,任何大小事务都会由总公司授权,在入股时需要与总公司协商并签订相关的入股协议,这样才能算是合理的。
1.分公司依法登记,取得营业执照的,具有用工权,可以作为“用人单位”,直接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2.分公司没有依法登记,且没有取得营业执照的,不具有用工权,不能直接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此时需要有总公
在员工被判刑以后分公司单方面辞退员工的行为是合法的,分公司具有独立的经营权,招聘或者辞退员工都不需要跟总公司协商,而且,员工被判刑、不符合录用条件或者给公司造成重大损害的,公司本身就具有单方面解除劳动
1.分公司依法登记,取得营业执照的,具有用工权,可以作为“用人单位”,直接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2.分公司没有依法登记,且没有取得营业执照的,不具有用工权,不能直接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此时需要有总公
1.分公司依法登记,取得营业执照的,具有用工权,可以作为“用人单位”,直接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2.分公司没有依法登记,且没有取得营业执照的,不具有用工权,不能直接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此时需要有总公
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法律依据】《公司法》第14条第1款规定: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