统招生和定向生同步录取,定向生录取在具备定向生资格且填报了定向志愿的应届考生中,以中考成绩和定向志愿为依据,按所在初中学校生源排队择优录取,具体详见正文。
定向生投档分最多可降至招生学校的普通生最低投档线下25分,综合素质评价等级和各学科等级要求不变。定向生招生计划未完成的,纳入招生学校普通生招生片区的招生计划。
普通高中(含民办普高)设3个志愿,每个志愿设AB两个平行志愿,总共可填报6所学校。
定向生资格必须是户籍截至补报名结束时间(2022年4月28日)在本地,七年级至九年级三个学年学习和学籍均在本地同一所学校的初中应届毕业生(具体时间为:2020年1月1日—中考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