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苏州市区义务教育阶段流动人口随迁子女积分入学管理办法》的规定:申请子女入读苏州市区范围内义务教育阶段起始年级公办学校的申请人须符合下列条件。
在苏州市居住年限每满1年加30分;居住年限以2011年4月1日以来,居住证信息管理系统登记为准。昆山的居住年限也可计入加分,但申请时必须在苏州市区居住。
申请家庭应同时符合:具有市区城镇常住户口5年以上,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2362元的低收入家庭,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3149元的中等偏下收入家庭等,具体详见正文。
今年积分入学分值线还没出来,每个人得积分情况不一样,申请的项目不一样,详情可查看以下各区分值计分标准可先将自己的分值计算下。
在苏州市已购房的流动人口,是否需要申请积分入学分为以下两大类情况,具体情况可对照以下详情。
在市区范围内的集体户口也是属于苏州户籍,积分管理办法仅针对流动人口,所以不需要参加积分入学。具体办理入学流程可以咨询区教育行政部门。
《苏州市区义务教育阶段流动人口随迁子女积分入学管理办法》适用苏州市区的吴江区、吴中区、相城区、姑苏区、工业园区、高新区(虎丘区)的积分入学工作。
在苏州县级市(含张家港市、常熟市、太仓市、昆山市)购房,只要符合苏州市区积分入学申请条件的,可以参加市区积分入学申请。
流动人口参加积分入学申请后,其子女不一定都能就读公办学校。
已经入学并取得义务教育阶段起始年级学籍号的流动人口随迁子女不予受理积分入学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