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营业执照房地产开发企业是指依法设立、具有企业法人资格的经济实体。也就是说必须是拥有自有资产、能够自主从事民事活动、自主承担民事责任的独立法人。《城市房地产管理法》规定,设立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向工
2023年5月5日,佛山市住建局发布《关于印发商品住房交付使用管理规定的通知》,明确了有关商品住房查验、交付及质量问题处理等方面要求。
商品房现售应符合以下要求:⒈现售商品房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具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证书;⒉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或者土地的批准文件;⒊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⒋已通过竣工验收;
为进一步完善房屋征收(搬迁)安置方式,结合往年房屋征收(搬迁)补偿安置实际,新昌县拆改项目住宅房屋征收房票安置,提出实施办法如下。
为进一步完善房屋征收(搬迁)安置方式,结合往年房屋征收(搬迁)补偿安置实际,新昌县拆改项目住宅房屋征收房票安置,提出实施办法,具体使用方式如下。
1、《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有关政策规定的通知》(国税发〔2003〕89号)规定:“鉴于房地产开发企业开发的商品房在出售前,对房地产开发企业而言是一种产品,对房地产开发企业建造的商品房,
肇庆目前没有地区实施限售政策,但是有发布规范商品房销售现场信息公示的通知,具体内容见正文。
个人购买商服用房、办公用房的,给予缴纳契税金额100%的一次性补贴;个人购买车位的,给予成交金额7.86%的一次性补贴。
购房人在商品房销售阶段可以自主选择委托房地产开发企业办理“交房即发证”业务,“零跑腿”实现住权和产权同步交付。
新建商品房项目组织购房人进行房屋交付使用时,自然资源部门与住建、税务、金融机构等部门联动,在相关准备工作完成的前提下,在房屋交付现场统一为购房人颁发不动产权证书,实现购房人收房的同时即可领取不动产权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