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烟花爆竹燃放管理,防治环境污染,切实保障公共安全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陈仓区调整烟花爆竹禁放区,陈仓区烟花爆竹禁放区见正文
临近春节,泰安多地发布了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明确了烟花爆竹禁放区域,具体区域可见正文了解。
淮安区禁燃禁放范围为淮安区范围内的广州路以南、京沪高速公路以西、淮河入海水道以北、京杭大运河以东、海天路以东合围的区域内(含以上道路、河流)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根据《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安全规定》《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潍坊市燃放烟花爆竹管理条例》,结合我街道实际,对做好全街道2024年烟花爆竹零售点审批工作通知如下
2019年12月24日,潍坊市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表决通过了新修正的《潍坊市燃放烟花爆竹管理条例》,为贯彻落实《潍坊市燃放烟花爆竹管理条例》
根据《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在未取得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的情况下经营烟花爆竹都属于违法行为。
为切实保障公共安全,进一步加强大气污染防治,凤县对县域禁售禁燃禁放烟花爆竹通告。
2024宝鸡凤县城市建成区内禁止燃放烟花爆竹,详细禁售禁燃禁放烟花爆竹区域见正文。
2024宝鸡凤县城市建成区内禁止燃放烟花爆竹,详细禁售禁燃禁放烟花爆竹区域见正文。
2024宝鸡凤县部分区域禁售禁燃禁放烟花爆竹,发现的可以拨打凤县公安局或宝鸡市生态环境局凤县分局等电话进行举报投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