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门机动车所有人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申请办理澳门机动车入出横琴:澳门机动车所有人为年满18周岁的澳门居民,允许申请1个澳门机动车入出横琴资格,并办理临时入境机动车牌证等。
澳门居民如需办理澳门机动车入出横琴申请或咨询相关信息,可登录澳门机动车入出横琴通关申请网站,或致电澳门机动车入出横琴申报大厅咨询热线(电话:0086756-8841835、0086756-8841875)。
第一步:车主网上登录“澳门机动车入出横琴综合管理系统客户端”,提交资料、申请;第二步:横琴管委会商务局对申请者是否符合资格进行审核;第三步:交警部门对申请者提交的资料进行预审等。
机动车号牌、行驶证灭失、丢失或者损毁的,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向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申请补领、换领。
根据《机动车登记规定》(公安部124号令)第44条规定,当办理人重新申领到新的一本行驶证时,原来的行驶证将由车管所进行回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