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东生育津贴支付办理承诺时限10个工作日,银行拨付、报销期间发生持卡住院、多笔报销费用、急诊需要核实和额度较大等费用不在承诺时限内。
丹东市生育津贴=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30(天)×假期天数,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女职工产假前工资的标准由用人单位支付。
丹东生育津贴支付线下办理地点:辽宁省丹东市振兴区医保分中心1楼医保窗口,咨询联系电话:0415-3105785。
生育保险待遇包括生育医疗费用、生育津贴和一次性营养补助。其中生育医疗费用包括生育的医疗费用、计划生育的医疗费用以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项目费用。
符合计划生育规定的城镇职工生育保险参保人员、城镇居民医保参保人员、城镇职工医保参保人员(灵活就业人员)按相关规定享受生育保险待遇,
已参加生育保险用人单位新增加的职工和新参加生育保险用人单位的职工,从用人单位为其缴纳生育保险费的次月起按规定享受生育医疗费补贴待遇。
丹东市参保人员流产、引产、住院分娩、男职工、异地生育享受生育保险待遇所需要的材料详见下文。
丹东市参保人员流产、引产办理生育保险待遇申领手续所需材料为《丹东市城镇职工生育保险待遇申领表》、收据原件。
住院分娩享受生育保险费待遇所需材料有《一孩(多孩)生育登记单》、《出生医学证明》两个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丹东市城镇职工生育保险待遇申领表》、收据原件。
丹东异地生育享受生育保险待遇所需材料:结婚证、《一孩(多孩)生育登记单》、《出生医学证明》上述证件的原件,医疗费收据原件等,详见下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