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6月6日,东莞市住建局发布公告对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准入条件进行调整!
申请人向镇街(园区)住房城乡建设部门提出承租意向登记,轮候等待选房安排,确定是否参加选房,现场摇号确定选房顺序,现场选房确定住房并签订确认书,选房结果公示,签订租赁合同并办理入住。
本市户籍家庭、外来务工人员、新就业职工、新入户人员申请东莞公租房分别需要什么条件和材料,快来了解一下吧!
符合廉租住房条件的本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租金按廉租住房租金标准每平方米1元收取。
东莞廉租房租赁合同期为3年,到期后可通过年审续租。符合廉租住房条件的本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租金按廉租住房租金标准每平方米1元收取。
符合申请东莞廉租房的申请人应到镇街(园区)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进行意向登记,在轮候期内安排公共租赁住房,最长轮候期不超过5年。
公民迁出或迁入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具有本市户籍;家庭人均月收入在本市最低生活保障线3倍(即3600元)或以下;家庭人均资产在本市最低生活保障线年标准20倍(即28.8万元)或以下;无自有住房,或者自有住房人均居住建筑面积低于18平方米。
公民迁出或迁入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天津外省市父母投靠子女落户天津需满足男性年满60周岁,女性年满55周岁,或已办理退休手续,来津居住满6个月等条件。具体内容见正文。